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系列活動,每年由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共同規劃輪流主辦,112年由屏東縣主辦,藉由表揚優良社會工作者,讓社工人員的努力被肯定並強化南台灣社工人員支持網絡,透過慶祝社工日宣導社工專業效能,讓社會大眾認識社工服務價值,肯定社工人員對社會的貢獻。
※推薦資格
個人獎項資格:參選者以現職服務於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之社工人員為主,職稱含社會工作督導、高級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督導員、社會工作員;或具社會工作學歷背景且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執業內容者(需敘明實際職務內容),年資以專任且全職工作之社會工作職務資歷為準,累計至112年3月24日止。
團體獎項資格: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轄內政府機關(構)及立案之社會團體、醫療機構、社會工作師公會或設有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等。